相关部门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可要求补偿
商品标价很实惠,但结账时却被多收了钱。近日,市民马女士在我市一家 超市购物 时,遇到了这样的不快经历。随后,超市向马女士道歉并给予相应的赔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都有过类似遭遇。相关职能部门表示,超市的这种行为属价格违规。
在超市购买商品 结账数额与标价不符
7月5日,马女士在我市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些特价山竹。超市在特价产品区用宣传牌称价格为5.98元/市斤,原本没购买计划的马女士觉得很实惠,还是买了一些。谁知,回到家后才发现,购物小票上实收价格为9.98元/市斤。每斤竟然高出4元,马女士非常恼火。当日下午,她向超市讨要说法。
经超市生鲜部主管核实,是超市工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了失误,未及时更换商品标价牌,对马女士的遭遇,超市表示歉意并请求谅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该超市给予马女士相应的赔偿。
超市并不是偶尔为之 多位市民遇到类似情况
“类似这种情况我之前就经历过一次了。”马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在超市,标价为39元的一款特价秋衣秋裤,结账时却收了49元。那次我没有追究超市的责任,退还差价了事,这次我必须得向超市讨要个说法。”
记者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超市这种结账价高于标价的行为并不是“偶尔为之”。市民小王对记者说:“上个星期我在超市看见一个老大爷买茄子,标价1.5元,过秤时的价格是1.9元,老大爷细心,发现了价格的差异,就找超市重新称的。”
遇到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拨打电话举报
对于类似情况,记者联系了我市某家超市的沈经理,沈经理告诉记者:“超市不会故意利用结账价高于标签价来欺骗消费者,超市商品的种类实在是太多,临时调价时,工作人员偶尔会出现纰漏,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超市深表歉意。超市一直都在尽量控制避免出错,同时也请消费者进行监督。”
随后,记者拨打了我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超市的行为已违反了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涉嫌欺诈消费者。工作人员介绍,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坚持按标签付款,同时拨打“12315”投诉并带齐购物小票、商品标价牌照片等资料到辖区工商所,要求商家补偿和协商补贴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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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承德:超市购物结账数额与标价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