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拉横幅向 顾客 催债
律师称此举涉嫌侵权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赵本高
顾客 欠账不还,作为商店经营者,你会怎么办?柳江县的一家便利店老板选择拉横幅催债。此事经网友发布至红豆今网论坛后,迅速引起“围观”。
拉横幅催债
最早披露此事的,是红豆论坛网友“eleven456”,他拍下现场的照片发布在帖文中,并称“小卖部讨债,那个谁被点名了”。
照片中,拉出横幅的小卖部没有具体的店名,门头上只写着“柳江县持证卷烟零售店”及“便利店”的字样;两条大大的白色横幅拉着店门前,上面分别写着“欠钱不还骗子廖××”、“欠钱不还大骗子廖××”。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网友“eleven456”,希望其告知商店所处的具体位置,以便实地了解横幅背后的故事,但截至发稿前都未获得回应。记者还向多名柳江县市民打听,但也未能找出商店所处位置。
赊账“伤不起”?
虽然不知商店为何打出这样的大横幅,此事还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表示,可能是有人赊账不还,老板无奈之下,才使出这样的“招术”。这部分网友认为,对于小本经营的商店来说,赊账很是“伤不起”,因此老板如此催债情有可原。
不过也有很多网友认为,如果只是因为 顾客 赊账,就点名道姓拉横幅讨债,于情于法都不太合适。首先,小店赊账的都是熟客,这样的做法有点伤情分;另外,公开骂别人是大骗子损害了他人的名誉,还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或涉嫌侵权
那么,法律界人士又是如何看待此事?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表示,在正常沟通无效的前提下,商店经营者打出横幅讨债,也可算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公告内容最好只陈述具体的事实,比如写清楚“×××欠商店多少钱,希望归还”就可以了。
如果像网帖中商店老板那样做的话,李发翔认为可能涉嫌侵权。他表示,“骗子”这样的称谓,实际上是对他人人格的一种侮辱;对方可能存在赊欠,但不一定就是欺骗。因此,名誉权受损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店老板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李发翔还提醒,即便是熟客赊账,经营者也应该要求对方签字确认,并约定清楚还款时间。如此一来,一旦发生纠纷进入法律处理程序,才有据可依,方便主张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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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顾客欠账不还 便利店老板拉横幅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