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起,我们对钻石展位产品的功能及界面进行优化升级, 让客户体验更优质的展示广告营销服务,为了让钻展服务条例更附合钻展产品功能,我们对对《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下称“协议”)做出更新,我们承诺,钻展服务体验均不会受到影响,请您放心使用。
新协议将于2012年9月6日正式生效,请您仔细阅读下帖新协议。若于生效日起,您仍使用钻石展位服务,将视为同意该协议变更。
钻石展位升级后,将拥有更精准的定向、更广泛的站内站外流量以及更智能的实时竞价功能,帮助您实现更高效的广告投放,感谢您对钻石展位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以强大的技术手段和高效的服务质量保障您的投放利益。
钻石展位
客户答疑FAQ
1、我应该从哪里学习新平台操作方法?
答:您可以登陆钻石展位新平台学习相关操作流程(http://zuanshi.taobao.com),同时,自9月17日开始,每天红杉树平台都会有在线培训和在线答疑,请您关注自己的主旺旺弹窗消息和站内信。具体培训课程详见:
2、新平台对资质要求会提升吗?钻展的服务、规则会发生什么变化?
答:钻石展位平台升级不会提升资质要求,钻展服务和规则均不会受影响,为了不影响您的广告投放,请您关注展示广告审核及相关规则。
3、钻展升级后与老平台有什么不同?
答:新平台有三大优势,定向更准,新增兴趣点定向,能多维度定向目标人群;范围更广,覆盖全国80%网上购物人群,每天超过10亿的展示机会;时实竞价,支持每小时更新钻展报表,能随时调整广告投放。
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淘宝与您,就您通过淘宝提供的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发布广告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合约。在您接受本协议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无论您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全部内容,只要您点击了本协议正本下方的“确定”按钮,即视为您同意、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成为淘宝钻石展位广告服务的用户。用户在使用淘宝钻石展位广告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协议。
第一条:立约背景
为规范淘宝向您提供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及您通过淘宝提供的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发布广告的行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淘宝网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和《淘宝规则》等有关内容,特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定义
1、 本协议中所有未有特别定义的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1) 淘宝平台:指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因特网、移动网及其他网络形态的信息网络站点,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www.taobao.com)、天猫网(www.tmall.com)和一淘网(www.etao.com)。
(2) 钻石展位广告服务:指淘宝基于钻石展位广告发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zuanshi.taobao.com),向用户提供的,支持用户按其选定的条件,在淘宝平台和/或第三方网站(以下简称“合作网站”)相关网络页面上,自助发布广告信息的一项服务,以下亦称广告服务。
(3) 广告信息:指用户在淘宝平台和/或合作网站发布的文字、图片、数字、音频及视频等形式的广告素材。有关广告素材的制作要求,详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http://zuanshi.taobao.com/web/index.html#item3)和/或帮派的相关说明和解释。
(4) 用户:指通过淘宝提供的广告服务,在淘宝平台和/或合作网站,发布广告信息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5) 广告费:指用户因使用淘宝提供的广告服务,而需向淘宝支付的广告服务费用。非经淘宝事先书面同意,广告费必须预付,即用户应将广告费预存入其消费账户。
(6) 消费账户:指广告费预付款的管理账户。在用户首次创建广告发布计划成功并完成充值时,由淘宝按照用户的淘宝网账户,为用户自动配置。
(7) 支付宝账户:指与用户的淘宝网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用户可通过支付宝账户向消费账户充值。
(8) 广告费预付款:指用户在消费账户中预存,并授权淘宝冻结的,为将来可能使用的广告服务而预支付的广告费。
(9) CPM:指用户为其广告信息的每1000个展示次数而支出的广告费。展示次数指用户的广告信息在淘宝平台和/或合作网站页面发布后,互联网用户打开该页面的次数。每打开一次即视为一次展示,不以同一用户为限制。
2、 本协议使用的其它术语的定义,应参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和/或淘宝网帮助中心相关解释。
第三条:申请条件及服务使用条件
1、 除非您与淘宝另有书面约定,如您要成为广告服务用户,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您是淘宝网或天猫卖家,则不得是淘宝全网黑名单内客户;如您是淘宝网卖家,则您店铺DSR不得低于4.6、店铺好评率不得低于97%、信用等级不得低于一钻;如您不是淘宝网或天猫卖家,也不是良无限卖家,则您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
2、 用户使用广告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有关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也须遵守淘宝的相应使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广告发布所必须的证明文件,其广告信息符合淘宝广告素材制作要求,及其广告信息的链接页面须为有效链接。
3、 您成为广告服务用户的条件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条件,详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相关规定。用户理解并同意,淘宝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对该等条件,特别是具体商品类目下的使用条件,随时进行调整(包括个别商品类目下停止提供服务)。该等调整,淘宝将通过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予用户,用户同意接受此类调整;如用户不同意,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广告服务。
4、 在用户使用广告服务过程中,如成为广告服务用户的条件和/或服务的使用条件,发生了调整,且用户不再符合调整后的条件,则淘宝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服务内容
1、 用户通过其自有淘宝网账户登陆服务系统,创建广告发布计划和发布广告。
2、 用户在创建广告发布计划时,其消费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余额。即,用户消费账户中的余额应不得低于淘宝规定的最低日预算及用户自己设定的日预算,否则,用户广告计划将无法投放。
3、 服务系统支持用户预先查看广告位信息,自助设置广告发布条件(竞价和/或定价)、发布时段、发布人群、出价、广告位范围等广告发布计划。用户自助设置广告发布计划的操作说明,详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相关解释。
4、 如用户通过竞价方式发布广告信息,则服务系统将按用户的操作和设置,依用户自行制定的广告发布计划,在其选定的广告位、发布人群和/或发布时段内自动安排竞价。如用户竞价成功,则用户制作的广告信息,在其选择的广告位和发布时段,将得到优先展示。
5、 如用户通过定价方式发布广告信息,在用户选定的广告位范围、发布人群和/或发布时段内,如有可供展示的广告位,则服务系统将按照用户自行制定的广告发布计划,自动安排展示。
6、 系统就特殊广告位广告信息的上传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则以当时要求为准。
7、 服务系统支持用户一次上传多个广告信息,并可自动安排随机轮播展示。
8、 服务系统将按用户自行设定的日预算,控制用户广告信息的展示次数,从而避免发生超出预算的展示。
9、 用户可通过服务系统随时查看广告投放效果和消费账户,包括查询广告展示次数、当前的竞价、可供竞价的日期预测及广告费支出情况等。
10、由于淘宝平台和合作网站不同时段、不同位置、同一时段不同位置、同一位置不同时段的广告位CPM起价和/或互联网用户访问量都可能不同,相应的最低日预算也可能不同;所以,用户理解并同意,淘宝并不保证,在用户选定的广告位和/或发布时段,用户广告信息一定展示,也不保证一定展示至日预算消耗完毕。
11、淘宝保留在任何时候,对服务系统不断进行修改、更新和升级,暂时或永久地中断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功能的权利,用户同意并接受此类调整。
第五条:服务定价及付款
1、广告费将按CPM计价收费,服务系统将根据用户设定的价格,自动从用户的消费账户中计除相应广告费,广告费结算规则,详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相关解释。
2、如有未投放完的预付款,剩余费用仍将保留在用户的消费账户。用户可随时申请退费,剩余费用将退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如用户更改用于退款的支付宝账户,则用户自行对其更改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淘宝因此将剩余费用退还至更改后的新账户。如新账户所有人信息与用户信息不一致,则用户须按照淘宝指示,提供确认函,否则淘宝有权拒绝或中止办理退款。
3、用户可随时对其消费账户进行充值,充值金额由用户自行确定,但均不得低于淘宝要求的最低金额。用户消费账户内余额不足出价时,用户将无法使用广告服务。
4、用户如委托第三方对其消费账户充值,则用户承诺并保证其了解和信任第三方,且第三方亦了解和同意接受用户委托,为用户充值;否则,如淘宝被第三方告知该等充值非经第三方同意,则淘宝有权立即冻结用户消费账户,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自用户消费账户被冻结之日起30日内,用户应提供充足证据证实第三方事先同意为其充值,否则用户同意并授权淘宝配合第三方的要求,自用户被冻结消费账户中将相应款项退还第三方。如届时用户消费账户余额不足以退还,则短缺部分,用户同意最晚在30日内充值相应金额,委托淘宝退还,或自其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自行退还,除非第三方同意用户可不退还这部分款项。
5、用户承诺并保证用于其消费账户充值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否则淘宝有权配合司法机关的要求,对用户消费账户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可随时冻结用户消费账户,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6、用户创建广告发布计划后,其广告发布计划内的日预算,自预算日前一日起,将被相应冻结在消费账户中,直至预算日的次日。如在计划创建的当天投放,则于当天起冻结。
7、用户同意按照服务系统显示的投放数据,进行结算。如用户认为服务系统数据有误,应在广告投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淘宝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第六条:有关广告信息的特别约定
1、用户保证其有合法资格发布广告信息,且其发布的广告信息及广告信息中所含商品和服务均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也不违反本协议和/或社会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标权、版权及专利权等)或人身权(肖像权、姓名权等)。
2、用户保证其广告信息链接指向的页面内容也符合第六条第1款约定,且广告投放期间,广告信息与链接页面内容一致。即,在广告信息的展示期间,该广告信息及其链接页面的内容均不得变更。
3、用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供其广告的证明材料,详见钻石展位帮助中心相关要求。淘宝将审核用户提交的广告信息和证明材料,但淘宝的审核以及审核通过的结果,均不代表淘宝对用户广告信息及所含商品或服务的认可或担保。
4、如用户广告信息违反本协议、被第三方投诉和/或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改正或删除,淘宝有权拒绝发布或在发布后随时删除,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包括用户消费账户内已冻结的广告费将不予退还。如情节恶劣,淘宝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广告服务,且不予退还用户预存的广告服务费余额。
第七条:有关广告服务的特别约定
1、用户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淘宝提供的广告服务,用户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充值、报价、上传广告信息等操作。因用户操作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操作不当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说明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操作、泄漏密码、绕开安全程序、使用恶意计算机程序等。
2、用户了解并同意,淘宝有权依法在淘宝服务器上保存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信息、用户选择的信息发布位、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等)。
3、用户应向淘宝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如发生任何变更,用户应立即修改;否则,因此致使用户遭受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应妥善保管其淘宝网账户,为了保障用户权益,在发现用户账户存在异常活动时,淘宝可以暂停广告服务的提供,直至与用户核实清楚相关情况。
5、因用户违反本协议,造成淘宝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同意并授权淘宝自用户消费账户划扣上述赔偿款项;如消费账户余额不足以赔偿,用户同意淘宝可指令支付宝公司自用户支付宝账户中继续扣除;如仍旧不足赔偿,不足部分,用户应另行继续支付。用户同意并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淘宝上述指令,对用户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相应操作。
6、如用户连续12个月无广告消耗,则淘宝有权终止其广告服务,但服务终止后,用户可随时再次申请成为广告服务的用户。
第八条:责任限制
1、淘宝将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广告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无法保证广告服务的绝对安全和在任何条件下均能正常提供,对此用户应当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淘宝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1)系统停机维护;(2)服务设备、通讯或任何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或迟延、不准确、错误、疏漏等的;(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5)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判令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
2、淘宝钻石展位广告服务系统是一套广告自助服务系统,用户发布广告信息、自服务系统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用户的独立判断并需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包括用户应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可能造成的损失。
3、如果淘宝违反本协议,给用户造成损失,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用户的当时出价(不超过最高日预算额)。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广告服务所含一切权利,包括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财产权,均归淘宝所有和享有,本协议未提及的权利,亦由淘宝保留。
2、淘宝根据本协议,向用户提供的广告服务和/或服务系统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数字、音频和/或视频等形式资料和/或标识或徽记,均受版权、商标权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淘宝和/或相关权利人同意,用户自行或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复制、模仿、展示、使用和发布,均被严格禁止。
3、在提及知识产权时,淘宝同时包括了淘宝的母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十条:其他约定
1、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相关法律、技术、业务模式等发展迅速,淘宝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变化等情况,随时修改本协议和相关服务规则等,而无须用户事先同意。但此种情况下,淘宝会通知用户,用户有必要仔细阅读最新的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等。如果用户不同意改动内容,用户可以并应停止使用广告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则视作用户同意接受改动。如用户停止使用广告服务,其消费账户中的剩余预付款,用户可申请退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等为准。
2、《淘宝网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及就广告服务,淘宝通过淘宝平台和服务系统,已经或将来可能发布和更新的相关服务规则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信息上传、计划创建、指定人群选择、竞价、管理、投诉等,亦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3、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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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更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