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6号),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可享受税收优惠,这一热度TOP5的政策,为承压前行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送来“及时雨”,进一步完善了外贸新业态支持体系。
作为跨境电商出口的常见痛点,商品退运一直是企业的“成本负担”。此前,除特殊情形外,出口退运商品进境时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出口时已缴关税难以退还,叠加物流成本,不少企业面对滞销、退货商品,只能选择海外销毁或降价处理,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加重了资金压力。此次政策的出台,精准直击这一痛点,为企业降低退运成本、稳定发展预期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核心解读:优惠力度与适用边界明确
解读政策核心,优惠力度与适用边界需精准把握。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一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三是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退货相关税收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企业无需再为退运商品的进口税费“买单”,有效挽回沉没成本。
在适用范围上,政策有着清晰界定,避免企业误判。其一,监管代码限定为1210(网购保税进口)、9610(直购进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基本覆盖当前主流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其二,退运时限为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其中1210项下商品需从出区离境之日起计算,超期将无法享受优惠;其三,商品需保持“原状”,即退运时形态与出口时基本一致,无加工、改装,拆箱、检验、调试等合理操作不影响认定,且原则上未被使用(试用后发现品质不良除外);其四,商品范围不含食品,退运原因仅限滞销或退货两类。
实操指南与合规提醒: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企业需掌握关键流程,确保优惠落地。首先要完成条件自查,确认商品不属于食品、退运未超6个月、保持原状且退运原因合规;其次处理税务衔接,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需先补缴税款,再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办理优惠手续,未退税企业可直接申请该证明;最后备齐相关材料,包括原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证明(滞销需自我声明,退货需平台记录及返货协议)、商品原状说明等,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备注栏需注明退运原因代码。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虽为企业减负,但合规底线不可突破。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严禁通过谎报退运原因、伪造商品原状等方式偷税、骗税,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所有申报材料需留存至少5年,以备海关后续核查,建议企业建立专项台账,实现出口、退运、税务等环节的数据可追溯。
从行业影响来看,这项政策的意义远超“免税”本身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应及时吃透政策细节,结合自身业务模式梳理退运流程,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借助政策支持,优化供应链管理,减少滞销风险,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从根源上降低退运概率。随着政策的落地执行,有望进一步激发跨境电商出口活力,推动我国外贸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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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免税退运红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减负定心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