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淘宝游戏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淘宝会员网购权益和满意度,淘宝游戏市场将对游戏市场规范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4年8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2014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及变更点包括:
1、原《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更名为《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
2、淘宝游戏市场按基础市场和垂直市场两部分划分,基础市场包括淘宝网和天猫的游戏商品基础交易,垂直市场包括游戏物品交易平台(GT2),淘宝充值平台(TBC),网页游戏平台;游戏市场下设四个类目,分别是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游戏物品交易平台,淘宝网卖家有权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类目经营。天猫商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3、明确游戏物品交易平台,在担保交易和寄售交易模式下的赔付场景;
4、调整淘宝网充值平台的卖家准入标准,并新增清退标准;
5、调整网页游戏平台的管理规定,包括入驻、商品发布、行为规范、违规处理及退出再入驻等规定;
6、同步调整《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中定义表及《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7、删除原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相关违规处理方式纳入规范正文中;
具体新增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 |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 |
第一章 概述 |
第一章 概述 |
第二章 游戏物品交易市场 第四条【类目范围】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下设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四个类目。 第五条【入驻条件】 (一)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有权自行选择入驻一个或多个经营类目。 1、淘宝网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效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2)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要求在支付宝账号中缴存一千元的保证金; (3)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 (4)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5)出现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6)未被淘宝通讯市场、淘宝服务平台清退的。 2、天猫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2)在支付宝账户内存入一万元保证金,并缴纳一万元技术服务年费。 (二)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 2.服务团队规模不得低于50人; 3.拥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良好的业务管理系统、客服系统及财务系统、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 第六条【商品发布】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须发布授权范围之内的商品或信息; (二)商品页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非淘宝旺旺联系方式; (三)担保交易或寄售交易方式下,卖家须标明方便交易的时间,并在该时间段内进行交易; (四)寄售交易下,卖家须确保所填写的账号密码信息正确无误; (五)发布游戏币商品 1,商品标题须符合格式要求,即"游戏名+区服+货币单位+自定义关键字"; 2,同属性不同单位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五件。 (六)发布装备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装备的属性和价格; 2,商品描述须带有装备属性详细完整截图。 (七)发布账号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账号详情和价格; 2,商品描述须带有所述账号属性详细完整截图; 3,应如实填写账号,不得多加空格或其他字符; 4,为保障账号交易安全,卖家出售的游戏账号已在淘宝游戏平台有交易记录的,必须使用当时购买该游戏账号的淘宝账户进行发布,其他淘宝账户无法发布。 (八)发布代练服务类商品 1,商品标题须明确代练的类型、目标、价格和所需时间; 2,商品描述须对代练任务详细说明。 第七条【充值方式】网络游戏点卡和腾讯QQ专区类目下,包含自动充值、自动发货和代充三种充值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商品类目或二级类目。 第八条【消费者保障】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内,包含寄售交易、担保交易、官方交易三种交易方式。 使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卖家必须选择参加无货赔付服务。 第九条【行为规范】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确保其交付给买家的游戏物品不违反游戏物品发行方和使用平台的相关规定; (二)卖家与买家就其在淘宝游戏平台已发布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淘宝游戏平台外进行交易; (三)所售商品只能以支付宝进行交易; (四)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卖家还应遵守以下规范: 1,须确保所发布的商品真实存在且为现货,在买家付款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商品; 2,卖家在买家付款后须正常交易,不得取消售卖。 第十条【市场管理】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三十天内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淘宝网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卖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下架商品; (二)删除商品; (三)交易撤单; (四)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规定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除零点二分,天猫商家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除一分; (五)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规定,每次扣除十二分; (六)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四分; (七)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十二条【清退】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淘宝网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游戏平台清退: (一)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退款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卖家所售商品到账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的; (四)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 (五)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六)出现出售假冒商品行为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七)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第十三条【退出再入驻】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淘宝网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四)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
第二章 基础市场 第一节 准入 第五条【淘宝网卖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要求在支付宝账号中缴存一千元的保证金; (二)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 (三)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第六条【天猫卖家】天猫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审核; (二)在支付宝账户内存入一万元保证金,并缴纳一万元技术服务年费; 第二节 经营规范 第七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淘宝网卖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天猫卖家可发布的类目有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第八条【行为规范】卖家须遵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中关于市场管理、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充值方式】网络游戏点卡和腾讯QQ专区类目下,包含自动充值、平台代充、卖家代充和自动发货四种方式。 第三节 违规处理 第十条【违规行为及处理】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 第四节 清退 第十一条【淘宝网卖家】淘宝网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游戏市场清退。被清退卖家,将被禁止在基础市场发布商品,同时已发布商品全部下架。 (一)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退款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 (四)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第十二条【退出再入驻】淘宝网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三)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第三章 游戏物品交易平台 第一节服务商 第十三条【准入】服务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 (二)服务团队规模不得低于50人; (三)拥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良好的业务管理系统、客服系统及财务系统、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 第十四条【清退】服务商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终止合作: (一)服务商利用淘宝网订单信息以任何方式引导会员在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行为; (二)服务商扰乱淘宝游戏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虚构服务数据、使用不正当手段降低其他服务商服务数据等); (三)服务商服务质量连续3个月未达标(合作协议约定的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退出再入驻】服务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服务商申请主动退出的,要自退出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服务商,自退出之日起间隔六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第二节卖家 第十六条【卖家准入】卖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且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签署《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协议》和《支付宝代扣协议》; (三)未被基础市场清退; 第十七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卖家发布的商品均在游戏物品交易平台类目下。 第十八条【行为规范】游戏物品交易平台的卖家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卖家与买家就其在淘宝游戏市场已发布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淘宝物品交易平台外进行交易; (二)所售商品只能以支付宝进行交易; (三)使用担保交易或寄售交易模式,同时参加无货赔付服务; 第十九条【无货赔付】卖家参加无货赔付服务后,若出现以下情形,服务商有权做交易撤单处理,卖家按每件商品五元的赔付标准赔付买家,每笔订单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一)担保交易模式下的认定情形: 1.在服务商通知发货后,卖家30分钟内未完成发货的; 2.卖家不同意按原订单约定内容发货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价格、数量等; 3.卖家发出的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 (二)寄售交易模式下的认定标准: 1.卖家交易信息描述不清或寄售物品与描述不符,致服务商无法操作的; 2.卖家交易商品受各类限制,致服务商无法操作的; 3.发生需联系卖家确认的情况; 第二十条【违规处理】 (一)利用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卖家通过官方找回游戏账户或交易物品的,严重违规扣48分。 (二)发布违禁商品(如外服、抽奖类、外挂类、色情类商品等),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按《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4分。 (四)违反第十九条,服务商有权做交易撤单处理,卖家按每件商品五元的赔付标准赔付买家,每笔订单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五)卖家在商品描述中公布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旺旺、手机号码),删除商品。 (六)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行为,按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
第四章淘宝网充值平台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入驻条件】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须是店铺状态正常的天猫商家。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入驻审核】申请人提交入驻申请之后,淘宝将对申请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淘宝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卖家入驻条件】淘宝游戏平台卖家入驻充值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淘宝网店铺; (二)向充值平台缴纳至少500元预存金; (三)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第二十六条【充值及交易】充值平台采用平台代充的充值方式,支持离线充值。 第二十七条【退款超时】平台代充充值方式的商品卖家发货后,如买家申请退款,退款超时时间为七十二小时,卖家须及时关注,逾期未响应系统默认退款成功,款项直接退还买家。 |
第四章 淘宝网充值平台 第一节 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准入】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须是天猫卖家。 第二十二条【清退】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将被充值平台终止合作:连续两周业绩不符合最低考核要求。 第二节 卖家 第二十三条【卖家准入】卖家入驻充值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基础市场的淘宝网卖家准入标准或基础市场退出再入驻的标准; (二)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三)向充值平台缴纳至少500元预存金; 第二十四条【商品发布】卖家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卖家可发布商品的类目为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 第二十五条【违规行为及处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清退】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充值平台清退,被清退卖家将终止合作。 (一)达到基础市场的淘宝网卖家清退条件; (二)存在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行为。 (三)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二十七条【退出再入驻】 (一)卖家主动退出充值平台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四)因无消费者保障服务被基础市场清退的卖家,自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
第三章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市场 第十四条【入驻条件】卖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须是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天猫旗舰店商家; (二)签署《天猫服务协议之网页游戏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商品发布】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发布的游戏和信息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不得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二)不得含有其它平台的分享、广告信息、或对其它第三方平台、公司、服务等进行宣传的信息; (三)不得含有外部链接,或可直接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的功能; (四)发布的游戏应与其官网游戏产品相符,保持内容、版本等一致,并且真实、准确、有效。 第十六条【订单管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证三十秒内内充值到账,且充值额度与订单相符。 第十七条【客服管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持论坛及时更新版本信息,售后渠道(含旺旺客服)畅通,积极响应游戏玩家提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行为规范】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遵循如下行为规范: (一)入驻材料如有任何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淘宝游戏平台报备; (二)不得利用平台进行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或恶意劫持用户信息,捆绑软件安装,欺诈用户等; (三)不得发生安全入侵类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由于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原因导致淘宝平台受到入侵,核心用户数据、计费帐务数据等受到入侵,或者系统文件被恶意窜改,引发入侵扩散可能; 2,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非法窜改内容、内容涉及危害性大; 3,由于游戏漏洞引起大面积用户负面讨论及传播; 4,不得泄露玩家信息或订单信息。 第十九条【违规处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限制使用淘宝营销工具一个月; (二)限制参加淘宝游戏平台营销活动一个月; (三)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四分; (四)依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五)依照《淘宝规则》泄露他人信息的规定,每次扣除六分。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游戏平台卖家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二十条【清退】游戏内容提供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淘宝游戏平台清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出现重大失误,给游戏玩家带来严重损失; (三)连续三个月业绩不符合最低考核要求; (四)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二十一条【退出后的售后机制】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退出淘宝游戏平台后,淘宝游戏平台将对其所发布的游戏进行关服处理。如游戏玩家申请退还未消耗的充值元宝,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按照相应比例如数折算成人民币退还买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的,应自退出之日前60天向淘宝提出退出申请,并当日起开始对玩家进行游戏内关服提醒。淘宝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后,应保留至少一台服务器继续运运行两年;或自退出之日起继续运行至近30天内无用户登录状态。 (二)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被清退的,淘宝将立即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须自被清退之日起,开始对玩家进行游戏内关服提醒。提醒期满60天后,淘宝游戏平台将下架其所有游戏。 若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因严重违规行为被一次性执行四十八分的,淘宝游戏平台将对其发布的所有游戏进行关服处理。 第二十二条【退出再入驻】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申请主动退出的,要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被清退的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自退出之日起间隔三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
第五章 网页游戏平台 第二十八条【入驻条件】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以下简称“内容提供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审核成为天猫旗舰店卖家; (二)签署《天猫服务协议之网页游戏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商品发布】内容提供商可发布的类目为“网页游戏”二级类目,其发布的游戏和信息,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不得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二)不得含有其它平台的分享信息,或宣传其它第三方平台、公司、服务等的广告信息; (三)不得含有外部链接,或可直接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的功能; (四)发布的游戏应与其官网游戏产品相符,保持内容、版本等一致,并且真实、准确、有效。 第三十条【订单管理】内容提供商应保证三十秒内内充值到账,且充值额度与订单相符。 第三十一条【客服管理】内容提供商应保持售后渠道(含旺旺客服)畅通。 第三十二条【行为规范】内容提供商应遵循如下行为规范: (一)入驻材料如有任何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淘宝游戏市场报备; (二)不得利用平台进行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劫持用户信息,捆绑软件安装等; 第三十三条【违规处理】内容提供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的,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违反上述“商品发布”任一规定的,除依照《天猫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内容提供商参加淘宝营销活动一个月; (二)违反上述“订单管理”规定的,视为《天猫规则》中的违背承诺行为,每次扣四分; (三)违反上述“客服管理”规定的,视为《天猫规则》中的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除一分。 第三十四条【清退】内容提供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淘宝游戏市场终止合作: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出现重大失误,给游戏玩家带来严重损失; (三)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第二项的规定。 (四)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三十五条【退出后的售后机制】内容提供商退出淘宝游戏市场后,淘宝游戏市场将对其所发布的游戏进行下架处理。如游戏玩家申请退还未消耗的充值元宝,内容提供商应按照相应比例如数折算成人民币退还买家。 (一)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的,应自退出之日前60天向淘宝提出退出申请,并应在当日起在游戏内,对玩家进行关闭服务器的提醒。淘宝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内容提供商主动退出后,应保留至少一台服务器继续运运行两年;或自退出之日起继续运行至近30天内无用户登录状态。 (二)内容提供商被清退的,淘宝将立即关闭该游戏的充值入口,关闭所有营销入口。内容提供商须自被清退之日起,开始在游戏内对玩家进行关闭服务器的提醒。提醒期满60天后,淘宝游戏市场将下架其所有游戏。 若内容提供商因严重违规行为被进行单次直接扣四十八分处理的,淘宝游戏市场将对其发布的所有游戏进行关服处理。 第三十六条【退出再入驻】内容提供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个自然年内,内容提供商申请主动退出一次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主动退出两次的,自第二次退出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因严重违规被清退的内容提供商,永久限制入驻。 |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2012年2月16日起首次生效。 第二十九条淘宝游戏平台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适用《淘宝规则》及之前淘宝游戏平台相关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2012年2月16日起首次生效,自2014年8月26日最新修订并生效。 第三十八条淘宝游戏市场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适用《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之前淘宝游戏市场相关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定义表 |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定义表 |
1. 淘宝游戏平台:是为游戏玩家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为游戏卖家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平台,下设游戏物品交易市场和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市场,域名为game.taobao.com 。 2. 游戏物品交易:是指游戏玩家间或游戏玩家与第三方之间进行的游戏帐号、游戏币、游戏装备及游戏点卡等游戏相关物品的交易或游戏代练等。 3.淘宝游戏平台卖家:指在淘宝游戏平台发布商品或游戏的卖家的统称,包括淘宝游戏物品交易卖家及淘宝游戏内容提供商。 4. 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指在淘宝游戏平台,为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类目卖家和买家提供担保、寄售等服务的第三方。 5.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 6.自动发货:指买家拍下商品完成付款后,交易状态即刻会变更为“卖家已发货”,同时系统会自动发送卡号和密码,由买家自己提取卡密。目前适用于天猫和淘宝网的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天猫商家在支持自动发货的类目下且开通自动发货权限,方可使用自动发货方式。 符合自动发货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在支持自动发货的类目,方可使用自动发货方式。 7. 代充:指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卖家代充和在线代充(72小时)两种方式。卖家代充方式充值可在两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类目和淘宝网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 8. 担保交易: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不需填写游戏账号信息,交易时由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通知卖家与买家交易或通过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中转的一种交易方式。 9. 寄售交易: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将交易物品放置在自己账号内,发布寄售信息时将账号密码输入发布系统,由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在交易时登录卖家账号发货给买家进行交易。 10. 官方交易:指淘宝网和游戏运营商合作进行的一种寄售交易模式。卖家在游戏运营商官方网站登录游戏账号和淘宝账号,并将交易物品寄存在游戏或游戏运营商交易平台上。游戏运营商会用统一的格式代卖家发布商品到淘宝。买家购买并付款后,游戏会自动转移到买家账号下。 11. 无货赔付: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以冻结一定金额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商品是现货的一种服务。 12. 账号安全分值: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账号类商品发布后,系统将根据商品描述信息完整度、账号注册信息完整、增值服务、身份证审核、客服审核商品信息五项内容给予一个安全分值。每项满分二十分,显示一颗星,总分一百分。安全分值是淘宝游戏交易平台游戏账号商品特有的属性,安全分值越高,商品和卖家提供的信息越完整,购买风险也越低。 13. 账号安全增值服务: 指为提高账号安全性,配合各游戏公司提供的游戏账号有关服务,淘宝推出的一系列保证账号安全的服务措施,如注册邮箱修改、过户等。 14. 游戏账号商品:是卖家寄售在淘宝游戏交易平台的游戏账号商品。游戏账号注册资料已经过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客服审核。 15. 第三方诈骗:指第三方骗子通过诱导或者发送钓鱼平台的方式得到买家卡密,谋求不法利益的行为。详情可参考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4504-250896033.htm。 16. 游戏内容提供商:是指向淘宝会员提供游戏内容及相关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如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手机游戏内容提供商等。 17. 关服:由于游戏倒闭或无其他游戏内容提供商接管运营的,淘宝将发布游戏停止运营公告,停止推广、充值入口,并于60天后关闭相应服务器。 18. 淘宝网充值平台:指由官方运营商或代理商免费提供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业务在线货源的平台,简称“充值平台”,域名为chongzhi.taobao.com。 19. 平台代充:买家付款后,系统自动将订单信息通过淘宝网充值平台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动给买家充值,供应商向充值平台返回充值成功信息后交易状态更改为“卖家已发货”的充值方式。此过程无需卖家进行操作。系统会在收到付款信息的四十分钟内自动判断是否充值成功。 |
1.淘宝游戏市场:是为淘宝会员提供各类游戏充值、道具交易、网页游戏内容及其他增值业务的网络交易市场。 2.淘宝网充值平台:指由官方运营商或代理商提供各类充值货源的平台,简称“充值平台”,域名为chongzhi.taobao.com。淘宝网卖家可以通过此平台发布腾讯QQ专区和网络游戏点卡这两个类目的商品。 3.网页游戏平台:是指为游戏运营商提供发布和运营网页游戏的平台。 4.游戏物品交易平台:是指为游戏玩家提供游戏币、游戏装备、游戏帐号及游戏代练等交易的平台。 5.淘宝网充值平台供应商:是指向淘宝网卖家提供各类充值货源和服务的商家。 6.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是指向淘宝会员提供网页游戏内容及相关服务的运营商,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必须是天猫卖家。 7.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指在游戏物品交易平台,为卖家和买家提供担保、寄售等服务的第三方。 8.自动充值:天猫卖家特有的充值方式,也称为直充。买家下单后只须填写充值账号,由天猫卖家直接为该账号充值。 9.平台代充:淘宝网充值平台卖家的充值方式。买家付款后,系统自动将订单信息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动给买家充值,供应商向充值平台返回充值成功信息后交易状态更改为“卖家已发货”的充值方式。 10.卖家代充:淘宝网卖家的充值方式。卖家通过其他线下方式为买家提供充值服务的充值方式。 11.自动发货:指买家拍下商品完成付款后,交易状态即刻会变更为“卖家已发货”,同时系统会自动发送卡号和密码,由买家自己提取并使用。 12.担保交易:指卖家不需填写游戏账号信息,交易时由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通知卖家与买家交易或通过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中转的一种交易方式。 13.寄售交易:指卖家将交易物品放置在自己账号内,发布寄售信息时将账号密码输入发布系统,由游戏物品交易服务商在交易时登录卖家账号发货给买家进行交易。 14.无货赔付:指淘宝游戏交易平台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以冻结一定金额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商品是现货的一种服务。 15.关服:由于游戏倒闭或无其他内容提供商接管运营的,淘宝将发布游戏停止运营公告,停止推广、充值入口,游戏内容提供商于60天后关闭相应服务器,同时淘宝下架该游戏商品。 |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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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
一、第四条中“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是指什么? 淘宝网游垂直市场根类目是淘宝游戏平台下的一个类目,供卖家发布游戏币、游戏装备道具、游戏账号等商品。卖家可以在“卖家中心-我的网游交易”模块发布上述商品。
二、第五条第(二)项第3目,“平台加款卡卖家及其所属平台”须进行备案指什么? 淘宝网对所有在淘宝网销售的平台进行审核并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平台加款卡或平台相关所有商品,均不允许出售。
三、 第五条第(二)项第一目,“平台加款卡卖家及其所属平台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备案。”如何审核备案? (一)须提供资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户口本的扫描见或数码照片; 3. 网站ICP备案号; 4. 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地址(邮箱与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均可联系到企业负责人) (二)淘宝账户的认证资料需要与法定代表人资料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资料的同时提供淘宝账户认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扫描件; (三)审核资料请汇总在一个邮件内发送至:game@service.taobao.com 邮件标题为:申请平台备案审核_XXX(申请人姓名,也可为公司名) 姓名需与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姓名相符,公司名需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相符; (四) 递交资料到指定邮箱每月审核,审核通过的平台发布在帮派帖(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70036-22739118.htm)内,未在该名单内公布的则表示未通过审核。
四、第五条第(一)项第2目中,“天猫卖家应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如何审核备案? (一)通过天猫线上入驻流程提交以下合法有效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 店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 商家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8.如申请人为网络游戏点卡销售渠道商,需提供《运营商一级代理授权书》。 (二)如卖家申请开通网页游戏二级类目,须为旗舰店且还须将如下资质发送至淘宝官方邮箱:webgame@taobao.com: 1、公司资质凭证: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需含有游戏产品运营相关内容; 2、申请开通的网页游戏产品资质凭证: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著作权人独占排他授权书; 2)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意函; 3)文化部备案文件。
五、第五条第(二)项第1目“游戏物品交易市场的游戏商品担保寄售商须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如何审核备案? (一)将如下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发送邮件至game@service.taobao.com: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所列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淘宝将在15天内审核并反馈。 六、第六条第(二)项,“商品页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非淘宝旺旺联系方式”,如何理解? 商品页面包含商品标题、图片、商品描述等。 非淘宝旺旺的联系方式,包含但不仅限于QQ号,手机号。
七、第六条第(六)项,发布装备类商品,“商品标题须明确装备的属性和价格”,“商品描述须带有装备属性详细完整截图”,如何理解? 正确案例如: 八、第六条第(七)项第1目和第2目,发布账号类商品,“商品标题须明确账号详情和价格”,“商品描述须带有所述账号属性详细完整截图”,如何理解? 正确案例如: 九、第六条第(七)项,游戏账号类商品有特殊标识吗? 游戏账号宝贝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中标识为
十、第六条第(七)项,游戏账号类商品有审核要求吗? 游戏账号商品在发布后须通过审核方可发布成功,针对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审核标准,具体请见链接: 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2533-266336690.htm
十一、第六条第(八)项,发布代练服务类商品的要求如何理解? 正确案例如: 十二、第七条,这些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自动充值标志为 自动发货标识为
十三、第八条中提到的交易方式,三种交易方式的标识是怎样的? 寄售交易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中标识为 担保交易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中标识为
十四、第九条,无货赔付服务具体是怎样的内容? 无货赔付,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中标识为 保证金的金额与发布宝贝的件数有关,一件宝贝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为五元。 1.无货赔付承诺,若卖家在游戏物品交易市场发布商品时选择无货赔付,如卖家不交货或交货不及时,将依照《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协议》规定,由淘宝网扣除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支付给买家作为补偿,卖家无条件同意淘宝网或其委托方对于卖家不交货或交货不及时的判定。 2.在宝贝售完或下架的二十四小时后,卖家可在“卖家中心”对应的商品处进行“解冻保证金”的操作。 3.淘宝游戏平台中,担保交易模式必须选择参加无货赔付,寄售交易模式可自选是否参加无货赔付。平台官方交易无需参加无货赔付。
十五、第九条中提到的账号安全增值服务,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支持账号安全增值服务的宝贝,会有
十六、第十八条“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持售后渠道畅通”,售后渠道畅通指的是什么? 售后渠道畅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卖家不得无故关闭客服、售后服务渠道,如关闭客服服务系统,关闭店铺和店铺及游戏中显示的客服电话,或客服联系方式无故删除等。 2.不得因卖家原因(如客服容量有限,服务效率过低等),引起大量用户来淘宝投诉游戏相关问题,影响淘宝正常运营。
十七、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淘宝网充值平台的预存金可最低消耗到多少金额? 预存金低于200元时系统将会下架商品。
十八、第二十六条中提到的平台代充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平台代充标识为
十九、第二十六条,离线充值如何理解? 买家拍下商品付款后,无论卖家是否在线,系统会自动完成平台代充的动作,同时扣除卖家在充值平台中的预存金。
二十、附件一定义表第6条,“符合自动发货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在支持自动发货的类目,方可使用自动发货方式。”卖家须符合的自动发货条件是什么? 淘宝网卖家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加入自动发货功能: 1.虚拟物品占总商品数不得低于90%; 2.虚拟物品交易区支付宝交易成功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 3.虚拟物品交易区支付宝交易成功笔数不得低于50笔; 4.自动发货商品支付宝交易成功金额不得低于800元; 5.每周自动发货商品退款率不得高于当周自动发货卖家平均退款率; 6.未发现有损害消费者、淘宝、支付宝利益或名誉的事实和嫌疑。 注:违反以上标准中的任意一条,自动发货权限将被取消。 目前淘宝网对自动发货条件审核暂停,如开通审核会另行通知。 二十一、 附件一定义中第8条、第9条、第10条中提到的收取费用标准和指定交易地点是怎样的? 收费标准详情请见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2533-271480246.htm?spm=1.53554.98176.1 指定交易地点见链接: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847860.htm |
一、第六条中,天猫卖家“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审核”,如何审核备案? (一)通过天猫线上入驻流程提交以下合法有效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 店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 商家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二)如申请人为网络游戏点卡销售渠道商,还需提供《游戏运营商一级代理授权书》。 (三)如卖家申请开通网页游戏二级类目,还须将如下资质发送至淘宝官方邮箱:webgame@taobao.com: 1、公司资质凭证: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需含有游戏产品运营相关内容; 2、申请开通的网页游戏产品资质凭证: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著作权人独占排他授权书; 2)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意函; 3)文化部备案文件。
二、第九条,如何识别商品的充值方式? 1. 充值方式为自动充值的商品,带有“ 2. 充值方式为平台代充的商品,带有“ 3. 充值方式为自动发货的商品,带有“
三、第十一条中的“退款率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是指什么? 当退款率大于10%时,会被淘宝游戏市场清退。 退款率=单个自然周买家发起的退款笔数/该自然周支付宝成交的订单笔数。
四、第十三条,游戏物品交易平台的服务商“提供有效资质并通过淘宝审核备案”,如何审核备案? (一)将如下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发送邮件至game@service.taobao.com: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所列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淘宝将在15天内审核并反馈。
五、第十九条,“无货赔付”服务具体是怎样的内容? 1.卖家发布商品时需要预缴无货赔付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最低5元,最高1000。当无货赔付保证金小于等于0时,卖家所有商品将被下架处理。 2.无货赔付承诺,若卖家在游戏物品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时选择无货赔付,如卖家不交货或交货不及时,将依照规定,由淘宝网扣除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支付给买家作为补偿,卖家无条件同意淘宝网或其委托方对于卖家不交货或交货不及时的判定。 3.在宝贝售完或下架的二十四小时后,卖家可在“卖家中心”对应的商品处进行“解冻保证金”的操作。 4.卖家双方可以和服务商充分沟通无货赔付的具体事项,对于处理结果存在疑义的可以向淘宝客服投诉。
六、第十九条,担保交易认定标准中“卖家发出的物品与实际描述不符”,包括但不限于: 1. 卖家出售游戏角色未到等级; 2. 账户中无宝贝描述中角色; 3. 卖家账号冻结/封号/坐牢; 4. 账户信息与宝贝描述不符(装备,成就,技能等)。
七、第十九条,寄售交易认定标准中“卖家交易物品受各类限制,致服务商无法操作的”,包括但不限于: 1. 卖家指定发货角色无货/少货; 2. 卖家游戏账号点数/时间不足; 3. 卖家无指定发货角色/未创建角色; 4. 卖家指定发货角色未到交易等级; 5. 卖家账号冻结/封号/坐牢; 6. 卖家发货角色交易上限。
八、第十九条,寄售交易认定标准中“发生需联系卖家确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卖家账号密码/二级密码等/密保卡错误; 2. 卖家未能及时提供令牌(动态密保); 3. 卖家未能及时解除物品绑定/IP绑定; 4. 卖家游戏账号点数/时间不足,无法登陆; 5. 卖家账号在线,无法登陆。
九、第二十二条,“连续两周业绩不符合最低考核要求”,具体标准是什么? 最低考核要求:退款率小于10%。 退款率=单个自然周退款笔数/该自然周总成交笔数。
十、第二十三条,预存金如何管理? 1. 预存金是卖家在充值平台进货的预备金,首次入驻需要缴纳500元。卖家在交易过程中需保证预存金不低于200元,若不足会导致交易失败并下架商品; 2. 预存金只支持充值,不支持转出功能,若需要解冻预存金余额,需先退出充值平台; 3. 卖家退出充值平台后(主动退出或被清退),预存金余额会在3个工作日内解冻,退还到支付宝中。
十一、第二十六条,“存在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不经买家同意,拍下后立即改价。 2、 使用限购或限拍方式限制买家购买; 3、 发布广告商品信息累计2次及以上(24小时内计1次);
十二、第三十一条,“网页游戏内容提供商应保持售后渠道畅通”,售后渠道畅通指的是什么? 售后渠道畅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卖家不得无故关闭客服、售后服务渠道,如关闭客服服务系统,或买家通过阿里旺旺长期联系不上卖家。 2.不得因卖家原因(如客服容量有限,服务效率过低等),引起大量用户来淘宝投诉游戏相关问题,影响淘宝正常运营。
十三、第三十二条,入驻材料如有任何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淘宝游戏市场报备,如何报备? 请将变更资料,发送至邮箱:webgame@taobao.com。 |
淘宝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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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淘宝游戏市场管理规范》变更生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