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公告:
亲们:
近期收到消费者的举报,有个别卖家在手机短信等其他消息渠道使用【淘宝网】的签名,不仅损害了淘宝网的名誉,更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并且对消费者造成了骚扰,严重影响到用户体验,同时也造成不正当竞争。
这种行为违反了知识产权保护法,作为知识产权所有方,以及根据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
6月5日起,淘宝网将对使用淘宝网签名发送邮件、短信等消息的卖家执行处罚,凡是违反的卖家将以侵权处理,每次扣A2分。
小二解读: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规定:
1. 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着作权等权利的;
2. 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着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3.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二、侵权行为举例(包含但不限于):
案例一:短信中使用【淘宝网】的签名的违规行为
案例二:邮件中使用【淘宝网】的签名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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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淘宝规则] 滥用淘宝网签名属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