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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淘宝保健品类目信息规范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26 08:23:05  来源:电商联盟  作者:乐发网  浏览次数:607

淘宝保健品类目信息规范公告

亲爱的各位卖家:

为了更好的规范保健品行业的管理秩序,提升保健品行业的商品品质,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我们将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加强对保健品的进一步规范和管理。

一、 本次规范类目范围

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

二、 商品发布的规范

商品发布的主图及功效、品牌、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须符合规范,与实际相符。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如下表:

信息分类

要求和建议

违规的处理

案例解读

功效

非健字号食品要求不能使用减肥、抗疲劳等保健功能的功效描述词,标题含有保健功能描述语的商品须填写健字号。
健字号商品的功效描述要求须与其健字号信息中的功效一致,不能超出或夸大批准的功效。
保健食品建议在详情中说明:功效成分及含量;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等信息。

滥用与产品无关或未经检验的功效功能描述:按夸大描述扣0.2分删除商品

合规:标题含有保健功能描述语的商品须选择“保健食品(健字号)”并填写健字号

不合规:选择“非健字号”商品使用保健功能词,例如标题中含“减肥”,属性选择如下图

主图

主图第一张要求不得带有明显的牛皮癣或文字;所有图片不得带有夸大功效描述;
主图第一张建议除LOGO不带任何文字或水印,白底,大小700*700 以上;
主图最后一张建议上传包装标签实拍图,包含品牌功效、厂址厂名、批准文号等信息。

第一张主图包含明显较多的牛皮癣或文字:不予以流量优先展示
主图带夸大功效词汇:按夸大描述扣0.2分删除商品

主图合规: 主图不合规:带文字

品牌

品牌必须符合实物商品的注册商标(R或TM)品牌(进口品牌除外);标题和属性中的品牌信息须一致,标题中不得堆砌无关的品牌。

标题中滥用品牌词,堆砌多个品牌词:按关键词滥用扣0.2分下架

品牌不合规:标题与属性不一致,例如标题中出现“养生堂”,品牌属性选择“other/其他”

批准文号/许可证号

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蓝帽)的保健食品须填写健字号
具有QS标识的非健字号商品须填写QS
进口食品须填写进口资质信息

填写QS/健字号/进口凭证的商品予以流量优先展现
无QS、无健字号、无厂址厂名等信息的作为三无食品:扣2.0分下架商品,买家维权中做不退货退款判定处理。

正确的发布方式详见: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5814755.htm

厂名厂址等

发布时须填写完整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联系方式等食品安全信息,商品包装须带含以上信息的标签说明。

规格

规格属性的填写格式须符合:(数字 含量单位)*(数字 包装单位),如100mg*10片、100mg*10粒、100ml*4瓶。
建议在标题中标明产品的实际规格

/

合规的规格属性填写:

三、 合规与违规的商品处理

主图、品牌、批准文号/许可证号合规的商品会淘宝保健品类目信息规范公告予以流量优先展现。

三无食品、夸大功效的商品会按规则进行处罚。

时间安排:

信息违规分类

处理方式

执行开始时间

夸大功效

非健字号食品使用减肥等保健功能的 按夸大描述扣0.2分删除商品

 

8月上中旬分批开始执行管控

主图牛皮癣

不予以流量优先展现

品牌堆砌

按关键词滥用扣0.2分下架

三无食品

国产食品无QS无健字号无厂址厂名等信息的作为三无食品,扣2.0分下架商品。

填写QS、健字号、进口凭证的商品予以流量优先展现

四、 政策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4.2《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2012年06月04日 食药监保化函[2012]268号)

4.3《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3年09月30日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98号)

4.4《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2008年5月1日 卫监督发[2007]300号)

4.5《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2012年11月8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2]67号)

4.6《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2005年05月24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05]211号)

4.7《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3年9月2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4.8《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2009年5月31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4.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http://www.sda.gov.cn/WS01/CL0784/91772.html ;

以上规范内容预计生效时间:2014年8月1日

淘宝是大家的淘宝,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谢谢您的支持!

淘宝网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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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保健品】淘宝保健品类目信息规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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