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商厦设立的VIP卡,是对忠诚购物顾客的一种回报,是商厦稳定消费群体的一种促销手段,更是商厦的一种客户资源。具体分为银卡、会员卡两种。
1.2 本商厦发放的所有VIP卡仅限购物打折或积分使用,且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部门职责
2.1 广告 营销部
2.1.1 归口管理VIP卡,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VIP卡的管理工作。
2.1.2 定期对会员卡部(简称“卡部”)发放VIP及返利券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2.1.3 负责对年度VIP卡累计消费奖励活动进行成本统计。
2.1.4 负责制订年度VIP卡累计消费奖励活动实施内容及细则。
2.1.5 负责制订VIP卡的推广方案和实施细则。
2.2 微机室
2.2.1 根据VIP卡的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软件系统,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
2.2.2 负责VIP卡的制作、保管、有效期延长及数据的统计工作。
2.3 会员卡部
2.4.1 负责VIP卡申领资格审核,发放VIP卡。
2.4.2 负责《VIP卡贵宾档案》资料的录入及审核。
2.4.3 负责VIP卡挂失、开通及补办工作。
2.4.4 负责年度VIP卡累计消费奖励的办理工作。
2.4.5 负责对顾客进行VIP卡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3 工作内容和流程
3.1 制作
3.1.1 广告 营销部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或上一阶段VIP卡的发放量),进行合理预测,确定制卡数量及标准。
3.1.2 向总经理提出用卡申请。
3.1.3 审批通过后,购买并进行验收。
3.2 保管与领用规定
3.2.1 广告 营销部对验收合格的VIP卡进行登记、存放,统一保管。
3.2.2 允许发放VIP卡的卡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卡申请表,至 广告 营销部领取VIP卡。
3.2.3 广告 营销部根据领卡申请表发放VIP卡,并进行登记,领卡人签名留档。
3.3 发放规定
3.3.1 凡在商厦当日消费达588元以上者(含588元),可申办会员卡一张,或单独购买,现金20元/张;当日消费达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可申办银卡一张。
3.3.2 规定一人一卡制。凡满足申请条件的顾客可凭当日购物信誉卡到卡部办理申请手续。在申领时,如实填写《VIP卡贵宾档案》表,包括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满足申领条件的人,无论消费多少,一人至多只能拥有一卡。所有VIP卡消费的票据,不能再用来申领VIP卡。
3.3.3 实行消费晋级制。(自1月1日截止12月31日)顾客持会员卡累计消费积分达4000分时,可到卡部晋升银卡一张,原有的会员卡必须收回。
3.3.4 公关卡、业务用卡领取
3.3.4.1 因对外公关所需要领卡的部门,申请报告写明单位、公关事由呈总经理审批。
3.3.4.2 总经理批示后,至卡部领取《VIP卡贵宾档案》表,如实填写后领取VIP卡。
3.3.4.3 卡部根据审批过的《VIP贵宾档案》到 广告 营销部领卡,审核后进行录入、开通。
3.4 使用规定
3.4.1 本商厦发放的所有VIP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4.2 除本商厦规定的特殊商品外,持银卡消费可享受9.5折优惠。
3.4.3 按规定持卡满一年有效期时,银卡累计消费积分达4000分,会员卡累计消费积分达1500分,则VIP卡继续使用,且有效期顺延一年。如达不到以上条件,VIP卡到期自动作废。(延期标准将根据当年实际消费情况进行调整)
3.4.4 严禁营业员持VIP卡传递使用或替客人打折,违者给予重罚,并追究其经济责任。收银员根据规定控制把关,引导消费。
3.5 退换货规定
3.5.1 顾客在办理VIP卡后要求退换办卡购买的商品,须先到卡部,若退换货后金额不符合申领标准,顾客应退回VIP卡,由工作人员在购物凭证上加盖“同意”印章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若符合申领标准,由工作人员直接在购物凭证上加盖“同意”印章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3.5.2 当顾客已经进行消费积分的商品发生退换货时,将按退换商品的实际金额进行消费积分的增减。
3.5.3 当顾客领取购物卡后发生退货时,则按所退商品金额推减累计消费积分,原有购物卡退回,按现消费积分计算领取购物卡。如购物卡已用,退货时将在货款中扣除同等金额现金。
3.5.4 退货时,贵宾要到指定收银台,必须出示购物凭证和VIP卡,否则不予退货。
3.6 VIP卡累计消费奖励规定
3.6.1 VIP卡贵宾消费到各级指定额度,即可选择立即换取奖励或继续累计消费换取更高奖励。消费累积2000-5000分奖励20-50元,消费累积5000-10000分奖励50-150元,消费累积10000-20000分奖励150-450元,消费累积20000分奖励450元以上。所获奖赏均为购物卡(奖励等级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3.6.2 为了保证顾客合法权益,领取回馈时需持卡本人携带VIP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部办理。
3.6.3 所有的累计积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7 失后挂失、使用规定
3.7.1 挂失
3.7.1.1 VIP卡遗失后,持卡人可凭有效证件到商厦的卡部办理挂失。
3.7.1.2 为保证和维护VIP贵宾的利益,代办VIP卡挂失手续的,须凭双方的有效证件办理。
3.7.1.3 卡部办理挂失手续后,VIP卡挂失状态立即生效。
3.7.1.4 本商厦会协助持卡人查找遗失的VIP卡,找到后立即通知持卡人至卡部领取,并负责为持卡人开通VIP卡。
3.7.2 挂失后如何声明
3.7.2.1 挂失期间持卡人如需购物,可向卡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根据VIP卡使用规定,让持卡人享受VIP卡待遇。(顾客自己去柜台购物,由卡部的人员开通遗失卡并陪同交款)
3.7.3 挂失卡如何领取积分奖励
3.7.3.1 持卡人遗失的VIP卡,当年消费达到累计奖赏的制订额度,自挂失之日起一个月后,持卡人可凭有效证件至卡部领取奖励。
3.7.3.2 VIP卡领取奖励后的剩余积分不转入新卡中。
3.8 补办规定
3.8.1 补办对象
3.8.1.1 凡持VIP银卡当年累计消费积分达4000分以上者。
3.8.1.2 凡持VIP会员卡当年累计消费积分达1500分以上者。
3.8.2 补办手续
3.8.2.1 自挂失之日起三个月,如VIP卡仍未找回,持卡人可向卡部申请补办。
3.8.2.2 卡部确认后,立即为持卡人补办新卡。
3.8.2.3 补办时原持卡人不予更换,并按规定重新填写申请表,所留资料必须详细准确。
3.8.2.4 卡部须在申请表上注明遗失的VIP卡号,并将遗失的VIP卡注销。
3.9 VIP卡延期规定
3.9.1 卡到期前15日(6月中旬和12月中旬),由微机室统计将要到期的卡数量以及在上一个有效年内消费额的分布情况,提供给总经理。
3.9.2 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批VIP卡延期的标准。
3.9.3 6月30日和12月31日,微机室按照本次延期标准,将符合条件的VIP卡延长有效期一年,并进行记录。
3.10 VIP卡分析及资源的利用
3.10.1 每月由卡部统计各类卡的发放数量,以便于分析发放趋势。
3.10.2 每季度由微机室统计各类卡的消费分布情况、持卡率及使用额度。
3.10.3 充分利用VIP卡资料,根据需要,从不同角度分析消费特征,并不断加以总结规范,为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3.10.4 广告 营销部、各专业商场相互配合,定期举行VIP维系活动,加强联系,提高VIP客户忠诚度。
3.11 返利券的管理
3.11.1 广告 营销部负责设计返利券式样和提出印制数量,并负责保管印制好的返利券,券上应有年号、批次、防伪标识、使用说明等内容,并连续编号。
3.11.2 财务办总收款台负责从 广告 营销部领取返利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视同现金管理,存放于金库。
3.11.3 卡部负责从财务办总收款台处领取返利券,根据电脑系统的数据发放返利券,同时在电脑系统中注销并使用登记簿建立消费者签收手续。
3.11.4 以上每个环节均须设立专人保管返利券并登记收发存台帐,领取人必须签章,核对数量,保管人定期盘点,财务办定期核查每个环节的收发存情况,并监销过期未使用的返利券。
3.11.5 财务办总收款台每日将收回的返利券交财务办,由财务办核对、记帐核算后销毁。
3.11.6 微机室每月向财务办提供应发返利券金额和实发返利券金额,财务办总收款台每月向财务办提供消费者实际使用返利券金额,财务办进行核查、汇总,并将统计分析结果报总经理。
4 本规定未尽事项,由 广告 营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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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某商厦VIP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