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更新:
原定于2月2日生效的《话费通讯行业标准》因故延期生效,具体的生效时间将另行通知,给亲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最终,2月2日将生效的规则如下:
《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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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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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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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通讯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通讯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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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通讯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通讯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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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卖家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通讯市场: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网卖家须缴纳一千元保证金,天猫商家须符合特定条件; (二)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卖家须经淘宝审核备案。 |
第五条 卖家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通讯市场: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网卖家须缴纳一千元保证金。天猫商家须符合天猫招商标准中该类目商家入驻资质的要求,资质要求点此查看; (二)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淘宝网卖家暂停招商,同时该类目现有卖家实行准入机制,卖家须按平台要求提供资质且通过审核。天猫商家须符合天猫招商标准中该类目商家入驻资质的要求,资质要求点此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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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卖家:
1、商品标题中不得含有所用的充值软件的名称,不得包含代理信息;
2、须发布即充即用的商品,禁止发布分期返还类的话费充值商品;
3、自动充值方式的商品可设置为限拍商品,即每个会员每次只能拍一件商品;
4、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还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5、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新发布和编辑的商品须是淘宝网充值平台中的商品。
(二)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卖家:
1、网络电话卡二级类目的每个卖家,发布的相同运营商不同面值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十五件;
2、卖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审核备案时提交的《销售商品明细表》中所列的内容一致。
(三)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与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需遵守《淘宝话费通讯市场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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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话费通讯行业标准》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卖家:
1、 商品标题中不得含有所用的充值软件的名称,不得包含代理信息;
2、须发布即充即用的商品,禁止发布分期返还类的话费充值商品;
3、自动充值方式的商品可设置为限拍商品,即每个会员每次只能拍一件商品;
4、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还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5、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新发布和编辑的商品须是淘宝网充值平台中的商品。
(二)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卖家:
1、网络电话卡二级类目的每个卖家,发布的相同运营商不同面值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十五件;
2、淘宝网卖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审核备案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所列的信息一致;
3、天猫商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所列的信息一致;
4、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的卖家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1)流量商品发布上架后,不得调整商品的SPU属性(例如充值档位、运营商、充值区域、有效期等);
2)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全部商品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方式、充值地区、当月限充、运营商、流量档位、流量类型、生效时间、是否当月失效、有效期等;
3)商品描述须包含自助查询流量充值到账状态的方式、商品特殊限制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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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须将入驻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aobaowangting@taobao.com),淘宝将在收到邮件后14日内对入驻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淘宝将通过邮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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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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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淘宝网充值平台(以下简称“充值平台”)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供应商和卖家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驻。
(一)供应商入驻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以图片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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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淘宝网充值平台(以下简称“充值平台”)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供应商和卖家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驻。
(一) 供应商入驻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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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充值平台供应商应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且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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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充值平台供应商应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且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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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均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四)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月小二介入维权率小于等于7%且小二介入维权笔数小于等于200;
2、月充值成功率大于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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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均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四)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月维权发起率小于等于0.5%且月小二介入维权率小于等于5%
2、月充值成功率大于等于98.5%。
3、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的,必须一次性完成充值;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的,单次充值金额须大于等于100元;
4、非真实业务场景需要,不得对宝贝做频繁改价;
5、直充接口返回的订单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返回与实际不符的信息,即不得出现虚假充值。
6、按照《天猫规则》违背承诺中的发票规则向消费者提供服务;
7、按照天猫系统设置的退款流程进行退款。
(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的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直充接口返回的订单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返回与实际不符的信息,即不得出现虚假充值;
2、按照天猫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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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1、下架商品;
2、单个商品搜索降权;
3、删除商品;
4、下架所有商品;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淘宝网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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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 下架商品;
(二)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
(三) 删除商品;
(四) 下架所有商品;
(五) 清退出充值平台;
(六) 关闭流量推荐入口。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通讯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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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一)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无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的;
2)所售商品到账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的;
3)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缺货的;
4)退款率、退款笔数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4、“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卖家店铺中的该类目商品因一般违规行为被扣分累计达48分及以上的;
2)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等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3)提供伪造、变造的卖家资质或商品资料的;
(二)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违反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累计达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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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一) 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 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的。
(二)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 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虚假充值的累计达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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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充值平台供应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出充值平台:
(一)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二)发生虚假充值行为累计达四十八次及以上的。
(三)月充值成功率小于98.5%,且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
(四)以下单一情形累计或以下情形共同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1、故意虚假充值的;
2、未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的;
3、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时,分两次及以上充值的;或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但单次充值金额小于1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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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充值平台供应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出充值平台:
(一)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二) 发生虚假充值行为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
(三) 月充值成功率小于98.5%,且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
(四) 以下单一情形累计或以下情形共同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1、 故意虚假充值的;
2、 未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的;
3、 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时,分两次及以上充值的;或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但单次充值金额小于1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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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供应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卖家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三)充值平台供应商,无论申请主动退出的或被清退的,自退出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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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供应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卖家主动申请店铺退出的,须符合淘宝网准入及天猫招商标准要求;
(二) 卖家主动申请类目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 卖家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三)“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下,因资质过期被类目清退的,自上传符合要求的资质后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四)充值平台供应商,无论申请主动退出的或被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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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定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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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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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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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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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及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固定电话充值、有线宽带充值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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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充,指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卖家代充和在线代充(72小时)两种方式。卖家代充方式充值可在两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于淘宝网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在线代充(72小时)方式充值到账时间为两小时至七十二小时,该充值方式只适用于淘宝网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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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代充,指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代充方式充值可在72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于淘宝网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和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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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虚假充值,指状态是“交易成功”的订单,自该订单信息中的“确认时间”起10分钟内,话费未充值到指定的手机号码或只到帐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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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虚假充值,指状态是“交易成功”的订单,自该订单信息中的“确认时间”起10分钟内,话费未充值到指定的手机号码或只到帐部分金额。因运营商故障或例行维护导致的信息返回错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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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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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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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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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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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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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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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条第(一)项,“天猫商家须符合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指的是什么?如何提交入驻资料?
(一)入驻该类目的天猫商家,须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须提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
2、须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并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
3、注册资本不低于一百万元;
4、若是运营商,必须是省级公司或集团;
5、若是代理商,则至少是省级或全国性话费充值代理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与移动和/或联通和/或电信运营商的签约合同,且签约的运营商必须是省级公司或者集团;
2)若申请经营多个省份或多个运营商的话费充值业务,则需要再提供相应的签约合同;
6、经营话费充值业务不少于一年,且月均成交额不低于三千万,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支付账号、财务报表、开户银行收支明细等。
(二)天猫商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前述入驻资料:
“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以图片形式发送到邮hfzhaoshang@tmall.com,在天猫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天猫在线入驻流程提交其他入驻资料。
二、 第五条第(二)项,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卖家须经淘宝审核备案;”要求是怎样的?
(一) 需要提交的资质材料:
1、天猫商家:
《天猫招商标准》中招商资质细则规定需提供的资质。
2、 淘宝网卖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声明函》:
1)经营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业务的,授权人须为市级及以上运营商;
2)经营其他业务(如虚拟运营商、skype)的,授权人须为企业总公司。
该声明函请参考以下“《企业声明函》建议格式”进行提交;
(3)代理合同/协议:
1)经营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业务的,须提交与市级及以上运营商签订的代理合同/协议;
2)经营其他业务(如虚拟运营商、skype)的,须提交与企业总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中未明确说明代理内容的,需再提交运营商签署的代理授权书,请参考以下“《代理授权书》建议格式”进行提交;
(4)卖家的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二代身份证需要提供清晰的正反面彩色的照片,户口本需要提供户主页、本人页;
(5)卖家认证三项信息:卖家的邮箱、电话、现居住地地址;
(6)卖家阿里旺旺ID、最新联系电话;
(7)《销售商品明细表》,且须加盖前述运营商、企业总公司公章。
(二)资质材料提交方式:
淘宝网卖家:http://form.taobao.com/script/fullview.htm?id=631。
(三)资质审核
1、审核要求:淘宝将在收到资质材料后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答复,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阿里旺旺/站内信进行通知。
2、卖家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资质材料,因资质材料不全等卖家自身原因造成重复审核超过2次的,则需在第2次重复审核不通过之日起的6个月后再进行审核。
(四)《代理授权书》建议格式:
(五)《企业声明函》建议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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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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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六条第(一)项第4目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若不在“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之内应如何处理?
若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不在“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之内的,则需事先与淘宝协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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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六条第(一)项第4目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若不在《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之内应如何处理?
若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不在“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之内的,则需事先与淘宝协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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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十三条,什么是网厅标识?
网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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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十二条,什么是网厅标识?
网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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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十七条中提到的平台代充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平台代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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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第十六条中提到的平台代充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平台代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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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第3目,“退款率、退款笔数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类目指定标准是什么?
退款率、退款笔数的类目指定标准如下:
1、单个自然月的最后2天至次月的前3天,日退款笔数小于3000笔且日退款率小于12%。
2、单个自然月的第4天至当月的倒数第3天,日退款笔数小于1500笔且日退款率小于10%。
日退款笔数,是指单个自然日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笔数;
日退款率=日退款笔数/该日支付宝成交订单笔数。
当淘宝网卖家不符合前述任一标准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举例:6月29日,当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笔数大于等于3000笔,或者退款率大于等于12%时,卖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十七、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第4目,“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等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类目指定标准是什么?
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的类目指定标准如下:
1、月退款纠纷率小于8%。
月退款纠纷率 = 单个自然月小二介入的退款笔数/当月支付宝交易总订单笔数。
2、月投诉纠纷率小于12%。
月投诉纠纷率 = 单个自然月小二介入的投诉笔数/当月支付宝交易总订单笔数。
当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不符合前述任一标准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举例:卖家3月退款纠纷率大于等于8%,或者月投诉纠纷率大于等于12&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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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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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卖家:
淘宝通讯市场发展需要,更好维护该市场经营秩序,淘宝网拟对《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2月2日生效。
主要变更点包括:
1、更新淘宝通讯市场商家的准入资质要求。
2、进一步明确通讯市场商家的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标准。
3、调整《话费通讯行业标准》的适用范围,仅天猫商家适用该行业标准。
变更详情如下:
《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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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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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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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通讯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通讯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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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通讯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通讯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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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卖家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通讯市场: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网卖家须缴纳一千元保证金,天猫商家须符合特定条件; (二)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卖家须经淘宝审核备案。 |
第五条 卖家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通讯市场: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网卖家须缴纳一千元保证金。天猫商家须符合天猫招商标准中该类目商家入驻资质的要求,资质要求点此查看; (二)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淘宝网卖家暂停招商,同时该类目现有卖家实行准入机制,卖家须按平台要求提供资质且通过审核。天猫商家须符合天猫招商标准中该类目商家入驻资质的要求,资质要求点此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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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卖家:
1、商品标题中不得含有所用的充值软件的名称,不得包含代理信息;
2、须发布即充即用的商品,禁止发布分期返还类的话费充值商品;
3、自动充值方式的商品可设置为限拍商品,即每个会员每次只能拍一件商品;
4、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还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5、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新发布和编辑的商品须是淘宝网充值平台中的商品。
(二)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卖家:
1、网络电话卡二级类目的每个卖家,发布的相同运营商不同面值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十五件;
2、卖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审核备案时提交的《销售商品明细表》中所列的内容一致。
(三)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与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需遵守《淘宝话费通讯市场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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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话费通讯行业标准》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一)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卖家:
1、 商品标题中不得含有所用的充值软件的名称,不得包含代理信息;
2、须发布即充即用的商品,禁止发布分期返还类的话费充值商品;
3、自动充值方式的商品可设置为限拍商品,即每个会员每次只能拍一件商品;
4、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还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5、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新发布和编辑的商品须是淘宝网充值平台中的商品。
(二)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卖家:
1、网络电话卡二级类目的每个卖家,发布的相同运营商不同面值的充值类商品不得超过十五件;
2、淘宝网卖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审核备案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所列的信息一致;
3、天猫商家所发布的商品,必须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所列的信息一致;
4、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的卖家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1)流量商品发布上架后,不得调整商品的SPU属性(例如充值档位、运营商、充值区域、有效期等);
2)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全部商品属性,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方式、充值地区、当月限充、运营商、流量档位、流量类型、生效时间、是否当月失效、有效期等;
3)商品描述须包含自助查询流量充值到账状态的方式、商品特殊限制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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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须将入驻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aobaowangting@taobao.com),淘宝将在收到邮件后14日内对入驻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淘宝将通过邮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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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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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淘宝网充值平台(以下简称“充值平台”)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供应商和卖家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驻。
(一)供应商入驻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以图片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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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淘宝网充值平台(以下简称“充值平台”)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供应商和卖家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驻。
(一) 供应商入驻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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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充值平台供应商应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且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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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充值平台供应商应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且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与入驻时提交的《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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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均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四)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月小二介入维权率小于等于7%且小二介入维权笔数小于等于200;
2、月充值成功率大于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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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均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四)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月维权发起率小于等于0.5%且月小二介入维权率小于等于5%
2、月充值成功率大于等于98.5%。
3、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的,必须一次性完成充值;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的,单次充值金额须大于等于100元;
4、非真实业务场景需要,不得对宝贝做频繁改价;
5、直充接口返回的订单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返回与实际不符的信息,即不得出现虚假充值。
6、按照《天猫规则》违背承诺中的发票规则向消费者提供服务;
7、按照天猫系统设置的退款流程进行退款。
(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的天猫商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直充接口返回的订单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返回与实际不符的信息,即不得出现虚假充值;
2、按照天猫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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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1、下架商品;
2、单个商品搜索降权;
3、删除商品;
4、下架所有商品;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淘宝网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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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的供应商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 下架商品;
(二)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
(三) 删除商品;
(四) 下架所有商品;
(五) 清退出充值平台;
(六) 关闭流量推荐入口。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淘宝通讯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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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一)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无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的;
2)所售商品到账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的;
3)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缺货的;
4)退款率、退款笔数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4、“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卖家店铺中的该类目商品因一般违规行为被扣分累计达48分及以上的;
2)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等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3)提供伪造、变造的卖家资质或商品资料的;
(二)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违反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累计达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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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一) 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 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 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无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的。
(二)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
1、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2、 不再符合准入要求的;
3、“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卖家虚假充值的累计达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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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充值平台供应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出充值平台:
(一)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二)发生虚假充值行为累计达四十八次及以上的。
(三)月充值成功率小于98.5%,且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
(四)以下单一情形累计或以下情形共同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1、故意虚假充值的;
2、未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的;
3、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时,分两次及以上充值的;或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但单次充值金额小于1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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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充值平台供应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出充值平台:
(一) 损害用户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
(二) 发生虚假充值行为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
(三) 月充值成功率小于98.5%,且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的;
(四) 以下单一情形累计或以下情形共同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1、 故意虚假充值的;
2、 未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退款的;
3、 充值金额为100元及以下时,分两次及以上充值的;或充值金额为200元及以上,但单次充值金额小于1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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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供应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卖家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三)充值平台供应商,无论申请主动退出的或被清退的,自退出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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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和充值平台供应商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卖家主动申请店铺退出的,须符合淘宝网准入及天猫招商标准要求;
(二) 卖家主动申请类目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 卖家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三)“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二级类目下,因资质过期被类目清退的,自上传符合要求的资质后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四)充值平台供应商,无论申请主动退出的或被清退的,永久禁止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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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定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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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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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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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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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动充值,也称为直充,指下单后系统自动处理充值,无须卖家人工操作。充值成功则系统直接确认收货;充值失败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目前适用于天猫的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及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下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固定电话充值、有线宽带充值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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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充,指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卖家代充和在线代充(72小时)两种方式。卖家代充方式充值可在两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于淘宝网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在线代充(72小时)方式充值到账时间为两小时至七十二小时,该充值方式只适用于淘宝网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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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代充,指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人工为买家充值的充值方式。代充方式充值可在72小时内到账,该充值方式适用于淘宝网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商品和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类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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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虚假充值,指状态是“交易成功”的订单,自该订单信息中的“确认时间”起10分钟内,话费未充值到指定的手机号码或只到帐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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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虚假充值,指状态是“交易成功”的订单,自该订单信息中的“确认时间”起10分钟内,话费未充值到指定的手机号码或只到帐部分金额。因运营商故障或例行维护导致的信息返回错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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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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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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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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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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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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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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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条第(一)项,“天猫商家须符合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指的是什么?如何提交入驻资料?
(一)入驻该类目的天猫商家,须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须提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
2、须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并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
3、注册资本不低于一百万元;
4、若是运营商,必须是省级公司或集团;
5、若是代理商,则至少是省级或全国性话费充值代理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与移动和/或联通和/或电信运营商的签约合同,且签约的运营商必须是省级公司或者集团;
2)若申请经营多个省份或多个运营商的话费充值业务,则需要再提供相应的签约合同;
6、经营话费充值业务不少于一年,且月均成交额不低于三千万,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支付账号、财务报表、开户银行收支明细等。
(二)天猫商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前述入驻资料:
“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以图片形式发送到邮hfzhaoshang@tmall.com,在天猫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天猫在线入驻流程提交其他入驻资料。
二、 第五条第(二)项, “经营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的卖家须经淘宝审核备案;”要求是怎样的?
(一) 需要提交的资质材料:
1、天猫商家:
《天猫招商标准》中招商资质细则规定需提供的资质。
2、 淘宝网卖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声明函》:
1)经营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业务的,授权人须为市级及以上运营商;
2)经营其他业务(如虚拟运营商、skype)的,授权人须为企业总公司。
该声明函请参考以下“《企业声明函》建议格式”进行提交;
(3)代理合同/协议:
1)经营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业务的,须提交与市级及以上运营商签订的代理合同/协议;
2)经营其他业务(如虚拟运营商、skype)的,须提交与企业总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中未明确说明代理内容的,需再提交运营商签署的代理授权书,请参考以下“《代理授权书》建议格式”进行提交;
(4)卖家的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二代身份证需要提供清晰的正反面彩色的照片,户口本需要提供户主页、本人页;
(5)卖家认证三项信息:卖家的邮箱、电话、现居住地地址;
(6)卖家阿里旺旺ID、最新联系电话;
(7)《销售商品明细表》,且须加盖前述运营商、企业总公司公章。
(二)资质材料提交方式:
淘宝网卖家:http://form.taobao.com/script/fullview.htm?id=631。
(三)资质审核
1、审核要求:淘宝将在收到资质材料后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答复,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阿里旺旺/站内信进行通知。
2、卖家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资质材料,因资质材料不全等卖家自身原因造成重复审核超过2次的,则需在第2次重复审核不通过之日起的6个月后再进行审核。
(四)《代理授权书》建议格式:
(五)《企业声明函》建议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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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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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六条第(一)项第4目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若不在“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之内应如何处理?
若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不在“供货源明细及质量价格表”之内的,则需事先与淘宝协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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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六条第(一)项第4目 ,淘宝通讯市场天猫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若不在《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之内应如何处理?
若发布的商品或信息不在“话费通信类目产品清单”之内的,则需事先与淘宝协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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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十三条,什么是网厅标识?
网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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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十二条,什么是网厅标识?
网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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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十七条中提到的平台代充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平台代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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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第十六条中提到的平台代充充值方式,在商品页面的标识是怎样的?
平台代充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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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第3目,“退款率、退款笔数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类目指定标准是什么?
退款率、退款笔数的类目指定标准如下:
1、单个自然月的最后2天至次月的前3天,日退款笔数小于3000笔且日退款率小于12%。
2、单个自然月的第4天至当月的倒数第3天,日退款笔数小于1500笔且日退款率小于10%。
日退款笔数,是指单个自然日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笔数;
日退款率=日退款笔数/该日支付宝成交订单笔数。
当淘宝网卖家不符合前述任一标准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举例:6月29日,当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笔数大于等于3000笔,或者退款率大于等于12%时,卖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十七、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第4目,“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等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类目指定标准是什么?
退款纠纷率、投诉纠纷率的类目指定标准如下:
1、月退款纠纷率小于8%。
月退款纠纷率 = 单个自然月小二介入的退款笔数/当月支付宝交易总订单笔数。
2、月投诉纠纷率小于12%。
月投诉纠纷率 = 单个自然月小二介入的投诉笔数/当月支付宝交易总订单笔数。
当淘宝通讯市场淘宝网卖家不符合前述任一标准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举例:卖家3月退款纠纷率大于等于8%,或者月投诉纠纷率大于等于12&时,则会被淘宝通讯市场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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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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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通讯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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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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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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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话费通讯行业标准由淘宝出品,淘宝有权对本标准进行相关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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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通讯行业标准由天猫出品,天猫有权对本标准进行相关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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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猫与淘宝网销售的话费通讯类商品,包括发布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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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猫销售的话费通讯类商品,包括发布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一级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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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质量规范:
淘宝将不定期对所有在售话费通讯类商品进行抽检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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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质量规范:
天猫将不定期对所有在售话费通讯类商品进行抽检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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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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