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卖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淘宝网判定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但卖家实际尚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淘宝网催缴后未在十四天内缴纳或补足的,淘宝网将给与其店铺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第十六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一) 卖家违背以下任一特殊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1、 淘宝网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数码维修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2、 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提供服务的;
3、 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4、 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淘宝官方发放的红包或积分的;
(二) 卖家违背交易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1、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
2、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
3、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交易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或发票等交易商品之外的物品,但实际拒绝赠与的;
5、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退换货、包维修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
6、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七天无理由包邮商品,卖家拒绝承担发货运费的 ;
7、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或与买家约定特定运送方式,特定运送物流、快递公司等,但实际未遵从相关承诺或约定的;
8、卖家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
9、卖家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
(三) 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
第四节 违规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
第二十五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且交易状态为交易关闭;其中卖家违背发布时间承诺(延迟发货)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的十五天内;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三)恶意评价的投诉时间为评价生效后十五天内。
第二十六条 对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二十七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淘宝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天猫新增条款
第二十二条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一)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1、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3、商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4、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特定商品除外);
5、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商家拒绝使用的;
6、商家通过阿里旺旺等方式引导买家在tmall.com(天猫)外进行交易的;
7、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淘宝官方发放的红包或积分的;
8、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
9、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
(二)商家就已付款订单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第四节 违规的执行
第三十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
第三十一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 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 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且交易状态为交易关闭;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第三十二条 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 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 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三十三条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淘宝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 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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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淘宝规则变更详情(11月1日)